一、学校概况
六盘水师范学院坐落在中国凉都·六盘水市国家明湖湿地公园旁,环境优雅,四季宜人。学校占地面积1310亩,教学行政用房3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60.88万元,馆藏图书97.33万册(其中纸质图书73.33万册),实验中心(室)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3个。学校现有教职工734人,其中,教授39人、副教授202人;博士25人,硕士245人;省管专家1人、市管专家24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双师型教师54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6000人。学校现有59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等10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4个、校级重点学科8个。2013年,学校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大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富乐敦大学、台湾地区7所高校结为友好学校。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对口帮扶工作不断拓展和深化,每年均选拔优秀学生到台湾地区高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研修和交流学习。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977
办学层次:本、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 ;招生计划:120人。
详见“贵州省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条件、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取得2017年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报名时间: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内进行。
(三)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贵州省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在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gkzy.gzszk.com)填报我校志愿。
报名结束后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对资格审查后的报考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五、考试方式
(一)取得高中毕业资格,文化考试使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C等及以上等第,否则不能被录取。学校将于录取前将考生名单汇总报省教育厅会考办核对。
(二)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10分。
(三)命题、考试及评分:
1、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专家组对职业技能测试进行命题。
2、考试: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从我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个人特长、表达与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3、评分: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测试评判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4、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四)考试(测试)时间
1、4月6日至9日请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和考试地点及时间。
2、4月10日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分类考试科目准考证。
3、4月11日上午8:30进行测试。
4、4月13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
5、4月19日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按“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如再次相同,则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者。
4、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5、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高考考试。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学校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资助措施,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每一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录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其他
(一)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由学校校领导签字的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录取考生。
(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分类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私法机关处理。
(三)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师范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四)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