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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医学院

招生代码:10350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本科
  • 更新时间:2024-03-22 16:53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 学校概况
  •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和台州市共管共建的综合性普通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专,办学源头可上溯至1907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学校在发展历程中海纳百川,先后汇聚了台州教师进修学院、临海师范、台州卫校、温岭师范等多所学校。

           学校现在临海、椒江两地办学,校园总占地面积1823.88亩、总建筑面积54.4万㎡,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96.2万册、电子图书60万册、网络数据库42个、音视频资料1117小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亿元。校园功能齐全,设施先进。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开设4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建设)、优势专业9个,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学校是浙江省十大教师教育基地之一,现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家,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浙江“千人计划”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各级各类平台10多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53人,其中教授76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8%。博士226人,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81%。有6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30多人次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等各类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3人,市终身拔尖人才2人、届内拔尖人才9人,“500精英计划”人才6人,市“211”人才一、二层次46人,42人受聘担任国内名校的研究生导师, 3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还聘请学者型领导、高工高管、名校长名师等58位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性、综合性”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近年来,学生在各类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屡创佳绩,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4%左右。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韩国、德国、越南、新西兰、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已培养多批外国留学生,在校学生可以出国留学。

           学校秉承“澡身浴德、修业及时”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专业的人、文化的人、世界的人”。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了5380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其中200多人被授予全国劳模、全国先进教师等荣誉称号,部分优秀校友已成为企业家、博导及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学校曾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4A级平安校园、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单位、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历经百年风雨的台州学院正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以加强应用型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内涵建设与质量提升,朝着建设有影响有特色的应用型地方性大学的目标昂首迈进。

  • 校园环境
  • 学校景色
    实训楼
    校园一角
    学校环境
  • 招生简章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台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台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部委码:103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台州学院,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台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临海校区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邮编:317000

    椒江校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  邮编:318000

    第三章  机    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要求

    1.学校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

    3.性别比例:各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普通类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提档,其它省(市、自治区)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提档。

    (2)浙江省外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安排考生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浙江省内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3)录取过程中以投档高考成绩为主要根据,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照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4)浙江省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我校已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选考科目范围为0门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选考科目范围为3门的,考生自主选择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5)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105分。其余专业录取时,与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6)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20分。

    2.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规则

    (1)艺术类录取办法

    艺术类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2)体育类录取办法

    体育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台州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4)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录取办法

    录取前考生需与定向培养的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再由定向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按志愿优先原则审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录取。

    (5)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

    学校面向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选拔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录取政策按照《浙江省2017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关于限报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6)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按要求实行特别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其他

    材料工程类(含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制药与分子工程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土建类(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在浙江省外录取的上述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将按上述对应的大类培养,一学年之后由学生自主选择类内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  新生体检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不得超过规定期限二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设新生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人,具体办法按照《台州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 专业学费
  • 临床医学——本科——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良好的职业素质,能从事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等工作,符合执业医师要求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预防医学。

    就业去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医学教育和科研等方面工作。

    护理学——本科——学制四年

    设有护理和助产两个方向,采取“平台+模块”即入学两年后分方向的培养模式。

    护理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比较宽广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比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全面和系统的护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把握现代护理新概念、新理论、新技术,具有护理综合执业能力,具有护理教育、管理和科研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健康服务的应用型护理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与组胚学、生理学、病原生物与免疫学、病理解剖学、药理学、基础护理学、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护理伦理学、社区护理学。

    就业去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等工作。

    助产方向——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比较宽广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比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全面和系统的基础护理、临床护理及助产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能把握现代护理新概念、新理论、新技术,具有护理、助产的综合执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心理素质,能够从事助产及护理、母婴保健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形态学、生理学、病原生物与免疫学、病理解剖学、药理学、基础护理学、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助产学、母婴护理学实训、急救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护理伦理学。

    就业去向:各级综合性医院和妇女、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护理、母婴保健等工作。

    医学检验技术——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需要的,具有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及临床疾病诊疗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仪器设备及先进医学检验技术,具有较宽广的科学文化知识,具备良好综合素质、较强职业能力及科研能力,能在各级医院、血站及疾病控制中心等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的应用型检验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生物化学、医学统计学、分析化学、检验仪器分析、生理学、病理解剖学、临床检验基础、微生物学及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免疫学及检验、血液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诊断学、分子生物学及检验技术、内科学、外科学、实验室管理学。

    就业去向:各级医疗卫生、卫生防疫、血站、检验检疫等机构从事检验工作及医学院校、科研单位、生物制品和试剂公司从事教学、科研、产品开发等工作。

  • 联系方式
  • 网站网址:http://www.tzc.edu.cn/
    联系电话:0576-85137102
    院校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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