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招收是我们学校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发展上面,我们尽可能招收更多优质的学生,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和更加优秀的成长,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加长远的发展,给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加光明和优秀的未来,给学生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加优秀的未来,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成长发展的更好。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均不限制年龄。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③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3%),二等奖学金7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
录取原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一)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符合国家及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学院的考生,学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录取;如有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四)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与重庆市商务职业学院网站。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市商务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