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考生:
2016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
二、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
(一) 凡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在各区县鉴定中心规定的受理时间当天,将表格交 到就近的区县鉴定中心(鉴定中心详细信息见附件2)。区县鉴定中心对考生情况核查无误后受理申请,填写《成绩复查申请受理单》,将回执交考生本人。
序号 | 职业 | 等级 | 科目 |
1. | 公关员 | 三、五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 |
2. | 秘书 | 二、三、四、五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3. | 秘书涉外 | 二、三、四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英语、综合评审 |
4.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二、三、四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5. | 营销师 | 一、二、三、四、五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6. | 物流师 | 一、二、三、四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7. | 心理咨询师 | 二、三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8. | 项目管理师 | 一、二、三、四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9. | 网络编辑员 | 二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10. | 企业信息管理师 | 一、二、三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11. | 企业培训师 | 二、三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12. | 理财规划师 | 二、三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13 | 电子商务师 | 三、四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