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
3、国标代码:11660
4、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
6、校 址:
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编:400054
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 邮编:401135
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
7、就读地点:我校2016级普通本科新生大一就读于渝北两江校区,二年级迁回巴南花溪校区就读。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均就读于重庆理工大学渝北两江校区。
8、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如学习成绩优秀,达到韩国科学技术院(简称KAIST)(认定的标准和条件,可申请去韩国科学技术院学习深造。符合韩国科学技术院毕业及授位要求的可获得韩国科学技术院的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10、办学条件: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面积2125亩,校舍建筑面积78.9余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3.4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超过420万册(件),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10余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589人,其中专任教师1388人,包括“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5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2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其他省部级优秀人才6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6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1047人,另聘兼职教师300余人。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6000余人。
二、2016年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6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4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三)2016年招生类别:
1、全日制普通本科(包含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
2、全日制艺术类本科;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电子信息工程【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1A20161578N】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2A20161642N】;
4、应用技术本科(由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在重庆地区放入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三、录取原则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
(二)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
(三) 按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
1、专业级差设置为“1、1、1、1、1”,即专业1-2、2-3、3-4、4-5、5-6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
2、对比较专业级差后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专业志愿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等各科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等各科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
3、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我校原则上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
(五)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