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条件及要求
招生条件、要求
职业中考招生:招收成都市范围内的、具备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无慢性和传染性疾病,生活能够自理,无不良嗜好的视力、听力障碍学生(外地考生择优录取)。
盲学前招生:
1.盲学前主要招4—7岁视力障碍儿童。
2.学生需具有残疾人证或区(县)级以上医院眼病诊断及视力测试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无自伤、攻击他人、暴力等倾向及其他破坏性行为,生活能够基本自理。
聋学前招生:
1. 聋学前主要招4—7岁听力障碍儿童。
2. 学生需具有残疾人证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听力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无自伤、攻击他人、暴力等倾向及其他破坏性行为,生活能够基本自理。
盲生部招生:
1. 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盲生部主要招收成都市户籍适龄视力障碍学生,在有空余学位时,可招收非成都市户籍优秀学生。
2. 学生需具有残疾人证或区(县)级以上医院眼病诊断及视力测试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无自伤、攻击他人、暴力等倾向及其他破坏性行为,生活能够自理。
4. 视障学生小学入学年龄一般为8-10周岁,初中入学不超过16周岁,普通高中入学不超过22周岁。
聋生部招生:
1、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自伤、攻击他人等暴力倾向及其他破坏行为,小学高段、初高中学生能做到生活自理。
2、学生需具有残疾人证或政府认证机构出具的听力言语测试证明(加盖公章)。
3、听力言语障碍学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一般为7-9周岁,七年级(初一)入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6周岁,普通高中一年级入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0周岁。
4、成都市户籍适龄听力言语障碍学生;特长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