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统考报名安排:
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4月8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4月9日至14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6日至15日
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10月9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10月10日至15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11日至20日
二、统考职业范围:
2016年继续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物流师、企业培训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网络编辑员、营销师、秘书、物业管理员、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育婴师、创业咨询师、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市场管理员等20个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其中,网络编辑员、秘书、营销师、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物业管理员、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组织。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育婴员、市场管理员等职业继续开展试验性统一鉴定。
参加2016年秘书二级和网络编辑员二级两个职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16日进行。
三、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表:
| 职业 | 等级 | 等级名称 | 申 报 条 件 |
| 秘 书 | 五级 | 秘书 五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本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 四级 | 秘书 四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 以上。(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
| 三级 | 秘书 三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 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具有本专 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
| 二级 | 秘书二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 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 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 上。 |
详情请查看:2016年山西省秘书资格考试统一鉴定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