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鉴定收费:
要严格按浙价费[2002]230号、评审费按浙价费[1997]108号<(1997)财综28号>文件要求执行鉴定收费。根据确定鉴定报名人数,各市鉴定中心按操作技能型职业30元/人、知识型职业(包括职业指导师二级、公共营养师二级)50元/人、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费200元/人交省鉴定中心;省属单位按省统考职业160元/人、其余职业/等级按学生80元/人、社会130元/人交至省鉴定中心。综合评审费遵循“谁评审谁收取”原则。
备注:
参加2016年秘书(涉外秘书)和网络编辑员两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或参加2016年秘书(涉外秘书)、公关员、企业文化师、服装制作工、锅炉操作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等7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16日进行。
详情请查看:浙江省2016年秘书资格考试全国统一鉴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