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天津市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全市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命题范围、参考用书、题型题量等信息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或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查询。
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条件:具备高中(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存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88号福泰温泉公寓C座205室,联系人:闫宏斌,电话:022-23302420。
3、所需材料:报名时,考生须向报名单位提交考生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两寸正面免冠同版近照3张。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护照、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每个工作日均可报名,具体场次及时间由考点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条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存在《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88号福泰温泉公寓C座205室,联系人:闫宏斌,电话:022-23302420。
3、所需材料:报名时,考生须向报名单位提交考生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两寸正面免冠同版近照3张。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护照、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注:报名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和资格证书领取
(一)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成绩由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
(二)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且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可领取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由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放,联系人:闫宏斌,电话:022-2330242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