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对学生的个人发展,一直一来都是比较重视的;我们学校一直认为学生的发展是多样性,不是一种死板的发展模式,可以是以不同形式和道路,最终能让学生获得成功,取得成就才是最终目的,所以我校在教育的时候就给学生种下新的思想和理念,全方面的教育学生,让学生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走上各自的道路。让自己的未来变得美好。
学院位于千年帝都、牡丹之乡、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洛阳。北依洛河,南望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东邻洛阳体育公园,西接洛阳理工学院,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酒店、商场、饭店、公园遍布周围,是莘莘学子求学、生活的理想园地。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82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1
第六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大学城)学府街10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领导招生全部工作。
第十一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及学院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对招生专业计划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院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针灸推拿专业不作视力要求。
第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院招生工作。河南考生录取结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外省考生在各省招生办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院网站适时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