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也是要作为的,因为学校的专业也有可能影响学生的一生所以学校要在专业上面做到严格的把控,这些影响都是非常大的,所以学校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觉得那些都是小事情,因为坏的影响是会伴随学生们将来的一生的,学校一定是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的,学校要保证自己的学生的学到东西也是正确的一定要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校里接受到最好的培养,未来能有一片广阔的天空,将来能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招生计划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公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5、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投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职校企合作班除外,该专业班级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考生身体要求
(一)护理学及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含)以上、男生165cm(含)以上。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组织机构
1、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项。
2、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广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