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也分很多种,我们学校主要的教育模式就是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不同,我们制定不同的教学方式,能够让学生接受和喜欢的方式,这样的方式能够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带动学生的兴趣,让学生能够更好的学习,对知识的理解更加容易一点,让学生的未来能够变的更好,给学生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收费13800元/年/人;专科专业收费7800-8800元/年/人。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奖助学金政策
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等教育基金500余万元,每年为在校生提供400余个勤工俭学岗位,先后资助5000余名学生完成学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发展优秀学生入党。
根据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现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
根据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招生录取
1、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4、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5、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7、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8、录取原则: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2.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录取原则根据浙省高考改革方案要求的规则进行。
3. 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4.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5.进档考生美术类按专业成绩录取,其他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