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口腔医学专业学费的通知
我院结合实际办学成本等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就从严控制口腔医学专业招生数量,提高该专业教学水平,予以调整口腔医学专业学费,做如下具体规定:
1、2014年面向全国新招收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费仍执行9800元每年每生不变,直至毕业;
2、2014年新招收的高中后一年中职生(预科),在8月1日前缴纳全额学费者,仍按照9800元收取;之后按照15000元收取本年度学费;次年参加春季高考录取后,学费统一调整为15000元每年,直至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