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教学督导领导小组
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教务处副主任、各教研组长、教务员、督导员为成员。设立专门的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选派责任心强、能够坚持原则、具有高级职称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各一名担任专职督导员。
二、工作职责
| 职 务 | 工作职责 |
| 组长 | 全面负责对教学督导工作的领导,直接指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
| 副组长 |
1.具体对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2.具体协调处理和解决被查处的问题; 3.负责督导简报的审批发行工作。 |
| 督导员 |
1. 开展教学秩序巡查,早晚自习必查,正课抽查。 2. 按学校要求听课。 3. 对教师的备课、课堂组织纪律、教学过程、教学方法、作业批改等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4. 检查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将改进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和新教师。 5. 指导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优秀教案、优秀课件、优质课的评选、推荐工作 6. 作好每周小结、学月总结,出好督导简报。 7. 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8. 组织每学期的教师教学情况综合考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