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考职业范围:
2016年继续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物流师、企业培训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网络编辑员、营销师、秘书、物业管理员、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育婴师、创业咨询师、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市场管理员等20个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其中,网络编辑员、秘书、营销师、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物业管理员、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组织。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育婴员、市场管理员等职业继续开展试验性统一鉴定。
二、考试日期
(一)在全省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日期是3月20、21、22日,5月15、16、17日,7月17、18、19日,9月18、19、20日,11月20、21、22日。
(二)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
(三)参加2016年秘书二级和网络编辑员二级两个职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16日进行。
三、统考具体安排:
1.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4月8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4月9日至14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6日至15日
2.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10月9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10月10日至15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11日至20日
四、准考证注意事项:
一、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只准带中性笔或墨水笔、2B铅笔、直尺、橡皮、铅笔刀入座。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规定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应切断电源;
三、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四、遵守考场规则。考试时不准旁窥、交谈、吸烟、传递物品,严禁作弊。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五、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六、考试截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详情请查看:2016年山西省秘书资格考试统一鉴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