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琼有关单位,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公关员、职业指导人员13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详见海南省人力资源网《海南省国家统考职业申报条件》,网址:http://www.hnjy.gov.cn/
三、调整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组织专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 9个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修订,上述职业技能标准(修订)颁布后,涉及2016年下半年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发生的变化,我厅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单位集体报名:
⒈上半年:2016年3月25至2016年4月3日;
⒉下半年: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10月10日。
个人报名:
⒈上半年: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29日;
⒉下半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⒈考生个人:海府地区考生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技能鉴定处报名;市县考生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
⒉单位集体报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技能鉴定处。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3。
附件:⒈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⒉全国统考考生须知
⒊各报名单位须知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