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16年举行五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两次“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 18 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参加“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上述两科考试通过后,可报考“期货投资分析”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四、考试时间
为方便考生参考,自2016年开始,各科考试将安排在一天内完成。具体如下:
(一)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考 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第一次 | 2月1日-2月15日 | 3月17日 | 35个城市 |
第二次 | 3月28日-4月10日 | 5月19日 | 35个城市 |
第三次 | 5月24日-6月7日 | 6月30日 | 35个城市 |
第四次 | 8月1日-8月14日 | 9月15日 | 35个城市 |
第五次 | 10月9日-10月23日 | 11月10日 | 35个城市 |
(二) “期货投资分析”科目考试时间
考 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第一次 | 3月28日-4月10日 | 5月19日 | 35个城市 |
第二次 | 10月9日-10月23日 | 11月10日 | 35个城市 |
五、考试地点
35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