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6年度期货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16年度期货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上查询和下载。
本次考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国际金融人才认证中心和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从事或有志于期货专业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且具备相应条件者,均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上海市期货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
(二)申请参加上海市期货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初级)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上海市期货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中级)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从事期货业务相关工作满1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期货业务相关工作满3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期货业务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上海市期货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初级)证书后,从事期货业务相关工作满3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初级
12月1日 13:00-14:30 期货市场基础知识(初级)
15:15-16:45 期货市场实务与规范(初级)
(二)中级
12月1日 13:00-14:30 期货市场理论与实务一(中级)
15:15-17:15 期货市场理论与实务二(中级)
《上海市期货师专业水平认证标准》(试行)见附件。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笔试科目,方可取得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9月1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
地址: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2201A室
联系电话:68401088
确认点代码:2920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 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等,到相应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报名成功的人员应于2016年11月19日-23日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100元。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