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
统一鉴定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6]9号) 要求,今年我区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将于3月22日,5月17日、18日,9月20日,11月22日、23日进行,我区今年统一鉴定报名工作即将开展,现 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统一鉴定的职业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物流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电子商务师4-2级、理财规划师3-1级、项目管理师 4-1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1级、企业培训师3-1级、网络编辑员4-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秘书(含涉外秘书)5-2级、 营销师5-1级、公关员5-3级、物业管理员4-2级、广告设计师3-2级、企业文化师3-2级、公共营养师4-3级、会展策划师4-2级、商务策划师 4-2级、采购师4-2级、客户服务管理师3-2级、创业咨询师3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房地产策划师3-2级,具体安排 详见附表。
报名时间及地点: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理报名时间分别为:
序号 | 统考批次 | 报名受理时间 |
1 | 2016年3月22日 | 2月24日—3月12日 |
2 | 2016年5月17、18日 | 3月10日—4月14日 |
3 | 2016年9月20日 | 8月18日—9月8日 |
4 | 2016年11月22、23日 | 9月22日—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