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普人社发〔2016〕36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培训学校、鉴定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现将普洱市有关统一考试职业、工作要求、时间安排、考核方案和综合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普洱市考点的实际情况,2016年普洱市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秘书、职业指导人员5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其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4个职业,2016年3-9月报名,2016年10月培训, 2016年11月23日考试;秘书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二、对申报全国统一考试职业的考生,需按国家职业标准,报考职业等级,核对申报材料(学历,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3月1-10日和9月1-10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点在鉴定前35天(4月12日和10月15日前)将考生信息报送省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需在鉴定前15天将考生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鉴定中心(原则上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统考机构组织鉴定相应职业等级考生人数低于30人不单独设立考场)。
三、对申报全国统一考试职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四、统考机构要按照考务管理技术规程的要求,对本地区各个考场考生的资格、身份证、准考证、考号等进行复核和检查,严禁出现替考等现象。同时,要加强考 场纪律管理,各考场除配备固定的监考人员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要组织督导员对考场纪律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考生或监考人员出现违纪现象。
报名地点: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普洱学院内)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2889199、13324992199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
1.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