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国和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国和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全国和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2级、1级)、企业培训师、秘书(2级)、网络编辑员(2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12个职业。
(二)全省统考职业
公共营养师(4级、3级)、育婴师、企业文化师、广告设计师、速录师、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采购师、电子商务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会展策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信用管理师、营销师(5级、4级、3级)、秘书(5级、4级、3级)、物业管理员、公关员、保育员、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室内装饰设计员、制图员等24个职业。
(三)试验性鉴定职业
2016年开展公共营养师(2级)、创业咨询师(3级)、健康管理师(3级)、形象设计师(3级)、厨政管理师(3级、2级)5个职业的试验性鉴定试点工作。
二、统一鉴定的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
5月份的统一鉴定时间:5月17日、18日。11月份的统一鉴定时间:11月22日、23日。考试方式及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2。
三、申报条件
新职业统一鉴定申报条件可登录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dosta.org.cn查询。
四、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国全省新职业统一鉴定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方式。为 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人事考试 中心二楼东首)报名。5月份考试报名时间:3月21日至4月8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11月份考试报名时间:9月22至10月13日(周末及国 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单位、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超过规定日期上报的将不予受理。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生需报学籍证明。格式见附件4)。
3、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书查询打印件1份。
4、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专业工龄年限证明1份(格式见附件5)。
6、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1寸2张,2寸2张)。
7、二级论文一式四份(报二级论文口头答辩考生上报。格式见附件6、7)。
8、考生花名册(电子版,EXCEL格式,由单位上报)。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6年1月1日 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全国全省新职业统一考试有部分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它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鉴定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执行。
(四)2016年全国全省新职业统一考试考场设置在滨州市。
(五)应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鉴定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2016年度全国全省新职业统一考试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山东省技工学校联合服务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2057879。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3162906。
附件:
1.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doc
2.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doc
3.职业指导师、营销师综合评审论文题目.doc
4.学籍证明.doc
5.工龄证明.doc
6.论文提交封面格式.doc
7.论文撰写格式.doc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