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批准,由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主办,秘书资格考试国家职业资格(一二三级)认证考试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一二三级 2016年11月22日(周六)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5日—2016年10月14日
五级秘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级秘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秘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上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秘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