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经贸职业学院介绍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黔江,坐落在黔江职教园区,占地面积506亩,校内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个,现有仪器设备总值近1100万元。学院现有会计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应用工程学院、人文科学学院、国维创新学院等教学单位。开办审计、会计、商务管理、建筑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等21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二.重庆经贸职业学院荣誉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学院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被确定为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黔江分中心定点鉴定基地、黔江区普通话等级测试定点培训基地、重庆外贸职业认证(单证、跟单)培训考试点、重庆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点。
三.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硬件设备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校内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个,学院积极与国内外高校建立联系,不断扩大交流合作,努力提升学院办学品位,让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取得出国培训、交流、学习的机会。长江师范学院与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与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签订专衔本及自考本科合作办学协议。
四.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历史发展进程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位于重庆市,创办于2011年3月2日,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前身是重庆经济贸易学院,成立于1982年,经重庆市市政府高等教育办公室批准成立的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所民办大学。开设有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网络、远程本专科教育、技能培训等;毕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重庆经贸职业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
学院地处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黔江,坐落在黔江职教园区,占地面积506亩,校内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个,现有仪器设备总值近1100万元。学院建有标准化田径运动场、标准化羽毛球馆、篮球场。校园鸟语花香,被誉为:重庆市最美丽的校园之一。学院现有会计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应用工程学院、人文科学学院、国维创新学院等教学单位。
六.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师资力量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现具备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职称、“双师型”教职工共118人。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与国外知名院校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与加州南湾大学、加州州立大学MontereyBay分校、斯坦福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项目,让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取得出国培训、交流、学习的机会。学院以“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为办学宗旨,以“能者治教,严谨治学”为办学理念。
七.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2011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要求
1、根据本院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3、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资助政策
①校内奖学金
基本条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以年级、专业方向为单位,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如综合测评成绩相等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在规定的名额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相应等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单科成绩须达到 85 分以上,平均成绩 90 分以上; 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同学中排名前三名。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单科成绩须达到 80 分以上,平均成绩 85 分以上; 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 本专业方向同学中排名前三名。
②国家级奖学金
基本条件: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的高职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无补考,无重修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条件: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高职学生。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 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前提,品学兼优是主导。
3.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3, 无补考, 无重修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供贫困证明或低保证。
④国家助学金
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综合素质方面比较突出,没有不及格科目。(助学金共分为三个档次一等为 4000 元,二等为 3000 元,三等为2000 元)注:需提供贫困证明或低保证。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问答
问:如何报读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答:我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统一代码:14370。在重庆招生代码:5083、在四川招生代码:5083、在贵州招生代码:0336、在云南招生代码:5095、在新疆招生代码:4427、在甘肃招生代码:0000、在河南招生代码:9110、在湖北招生代码:8115、在广西招生代码:7184。填报我校高职专科的考生要在高职高专栏的第一(A)志愿里填报,考分超过当地高职专科最低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问:贵校的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①校内奖学金
基本条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以年级、专业方向为单位,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如综合测评成绩相等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在规定的名额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相应等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单科成绩须达到 85 分以上,平均成绩 90 分以上; 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同学中排名前三名。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单科成绩须达到 80 分以上,平均成绩 85 分以上; 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 本专业方向同学中排名前三名。
②国家级奖学金
基本条件: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的高职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无补考,无重修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条件: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高职学生。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 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前提,品学兼优是主导。
3.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3, 无补考, 无重修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供贫困证明或低保证。
④国家助学金
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综合素质方面比较突出,没有不及格科目。(助学金共分为三个档次一等为 4000 元,二等为 3000 元,三等为2000 元)注:需提供贫困证明或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