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做的事。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件大事了,这需要才能和渊博的生活知识。我把教育定义如下:人的智慧决不会偏离目标。“所谓教育,是忘却了在校学得的全部内容之后所剩下的本领”。老师的教育目标是一个个情感纯洁的学生。一旦老师的勤奋和努力感染了学生,学生就会对老师产生尊重。虽然声誉不是真正的道德标准,但它是最接近真正的道德原则和标准的。它是一种指导学生和鼓励学生的正当方法。
入学考试
普通类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技能高考。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顺序志愿投档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105%以内。
3、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6、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按照国家政策和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7、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及其他
1、学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2、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3、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对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奖学金和校企合作奖学金。奖助学金比例占在校生的40%。
6、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
大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前,可在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奖、助学金。
①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2016年有5人获奖);
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2016年有278人获奖) ;
③表现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2016年有2220人获助)。
(3)助学帮扶。学校开辟有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困难补助和生活补贴,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