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
招生代码:10632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本科
- 更新时间:2024-11-23 09:31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学校占地2011亩。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博士300余人,正教授近300人,副教授30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四川省“百人计划”“千人计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60余人次。硕士生导师 616 人,博士生导师22人。
学校以医学为主,涵盖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28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3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3个,双学位专业5个。2014年学校被列入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2016年被列入立项建设单位,临床医学是ESI排名全球前1%学科。承担了“教育部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等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近2届教师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0项,其中一等奖3项;教师发表教研论文700余篇。
学校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12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有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厅级科研团队18个,是“四川省心血管疾病防治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
学校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23个国家建立了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关系。举办了“中国酒城国际心血管研究高端论坛”“肿瘤医学高端研讨会”等国际学术会议。先后为巴基斯坦、印度等国培养博士后、研究生和本科生近450人,通过科研交流与人才培养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学校是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图书馆是四川省自动化、网络化建设优秀图书馆。
3所直属附属医院服务川滇黔渝结合部近4000万人民健康,在“5•12地震”、抗“非典”等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多次受到各级政府的表彰;其临床科研成果均在全省或全国范围推广应用,是西南四省结合区域的省级医疗中心。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2、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顺序志愿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为105%以内。
3、凡符合规定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各专业录取时采取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分数相同时候,按等级排序录取。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后投档;要求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5、凡报考我校的艺尖、体尖考生(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认定的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100分以上(总分150分制)。
7、报考学校各专业考生,均需能适应汉语上课和用汉语答卷。学校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8、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为主和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建议身高低于1.58米的女生、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慎报。
9、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在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1)医学类专业,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不予录取色弱、色盲者;药学类专业不予录取皮肤过敏考生;口腔专业不予录取左利者(习惯左手做事、左撇子)考生。(考生勿报)
(2)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考生任何一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得大于400度;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任意一眼的近视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得大于800度。(考生慎报)
(3)报考医学类专业考生不能有肢体残疾、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情况。(考生慎报)
11、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以及心理测试。新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高考电子档案未能真实反映考生身体情况或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调整专业或退学处理。
12、学校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3、生源地为浙江省、上海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上海市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我校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结果将随时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站和省考试院等正规渠道向社会公布。
奖学金、贷款及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泸州老窖奖学金”、泸州医学院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临时性的奖学金。贫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还特别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所在院系名称 | 修业年限 |
1 | 麻醉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院麻醉系 | 五年 |
2 | 口腔医学 | 医学 | 口腔医学院 | 五年 |
3 | 医学影像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院医学影像系 | 五年 |
4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学 | 临床医学院医学影像系 | 四年 |
5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学 | 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系 | 四年 |
6 | 临床医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院 | 五年 |
7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五年 |
8 | 中医学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五年 |
9 | 基础医学 | 医学 | 基础医学院 | 五年 |
10 | 预防医学 | 医学 | 公共卫生学院 | 五年 |
11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理学 | 公共卫生学院 | 五年 |
12 | 临床药学 | 理学 | 药学院 | 五年 |
13 | 药学 | 理学 | 药学院 | 四年 |
14 | 中药学 | 理学 | 药学院 | 四年 |
15 | 康复治疗学 | 理学 | 康复医学系 | 四年 |
16 | 护理学 | 理学 | 护理学院 | 四年 |
17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四年 |
18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四年 |
19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四年 |
20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管理学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四年 |
21 | 法学 | 法学 | 法学院 | 五年 |
22 | 生物医学工程 | 工学 | 生物医学工程系 | 四年 |
2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学 | 生物医学工程系 | 四年 |
24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教育学 | 体育学院 | 四年 |
25 | 运动康复 | 教育学 | 体育学院 | 四年 |
26 | 英语 | 文学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口腔医学、麻醉学、临床医学(卓越医师班)、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上述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学年。
生物医学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法学、英语、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上述专业学费标准41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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