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代码:11840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大专
- 更新时间:2024-09-14 09:50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安市秦渡镇。交通便利,办学环境优雅。学校占地面积512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学校建有医学各专业实验室65个,实验设备先进,物品齐全;校图书馆藏书总数11.3万册,同时还有电子阅览室,电子图书达20余万册。学校建有一个标准游泳池、旱冰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各种体育运动设施。
学校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设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检验系、医学影像系、口腔医学系五个系及一个基础医学部。目前开设高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五个专业。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托西安地区丰富的医学高等教育资源,以自身的优越办学条件,吸引了大量的优秀人才。目前有教职工352人,专兼职教师队伍232人,其中专任教师102人,在102名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有3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在多年的办学中,对教职工做到了“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学校有四所附属医院。
①陕西友谊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拥有床位525张。其中,内、外、妇、儿、传临床医技科室25个,3个重点学科,5个研究室,1个心电工作站,4个重症监护室。副高职称以上医疗卫生人员45名,中级医疗卫生人员195人。
②陕西省森工医院是我校的第二所附属医院,病床300余张。
③西安户县济仁医院有床位100张。
④西安同济医院有床位110张。
另外,学校还与西安市几十家大中型医院、及兰州军区总医院,成都空军总医院等10家部队医院签约,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生的实践教学和毕业实习有可靠保证。
学校非常重视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曾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医院在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广泛合作,及时了解国内外医学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的办学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促进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多次聘请外籍教师到校为我校师生讲学、授课,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动态,为教师的提高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面向21世纪,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学校正以崭新的面貌,求真务实的理念,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执教、质量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秉承“志存高远,自强不息”的校训,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医药卫生人才。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填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222
第五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秦渡镇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学校概况: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西安市秦渡镇,占地783亩,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各类在校生14568人。2015年12月,被确定为省级示范立项建设院校。学校开设有8个专业,其中护理和口腔医学专业被确定为省级重点专业。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卫生部确定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承担“3+2”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是陕西省首批该项目试点高校。护理专业被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药学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校有各专业实验室134个,实训仪器设备总值6942万元。学校直属西安医专附属医院占地300余亩,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学校利用校院一体的办学优势,实现 “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提供了保障;附属医院是校内实训基地,也是“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委员会,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发挥招生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十条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录取、规范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日常招生接待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者优先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考试分数高低排序确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享受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校均予以认可。在高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的考生。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考生不限制语种限制,但入校之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五章 毕业证书的发放
第二十条 学生毕业时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国家资助政策
助学金:一等3500元/生;二等2500元/生。 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优秀的学生,8000元/生。
励志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做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资助政策
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500元/生。
校内勤工俭学:根据工作岗位,工资400—900不等。
第二十三条 家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等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够在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临床护理、社区健康服务、预防保健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护理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及实训: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人体生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课程。实训项目有铺床法、无菌技术操作法、静脉输液法、灌肠法、注射等。
可考职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
就业方向:可在医院、康复保健中心、医学教学单位、社区卫生保健机构等部门就业。
口腔医学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一定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扎实的口腔医学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口腔临床操作技能,能够在各级医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口腔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的“应用型”口腔医学专门人才。医院及医疗机构口腔科、各级医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口腔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药学
本专业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基础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在基层医院、制药企业、药品检验所等与医药相关的领域从事药品使用、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监督、药品检验与质量监控等工作的“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在各类大中型军、地医院药剂科、大中型药厂、药品营销单位、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
医学检验技术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21世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医学检验等方面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后能在各级医院及防疫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的“应用型”卫生技术人才。 在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各级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体检中心等),疾病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所、检疫站所),生物制品研究开发单位及相关企业、制药厂等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
医学影像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毕业后能在各级医院、城市社区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现代医学影像操作技术的“应用型”影像技术人才。在各级医院、城市社区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现代医疗、医教科研、医学影像操作技术。
临床医学
培养适应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实用型临床或相关岗位人才。能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对危急重症能进行初步处理,能在社区从事预防、保健、康复和卫生管理工作。在各级医院、医学科教部门从事医疗、医教科研、临床诊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也可以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营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助产
助产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备一定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助产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在各级医疗卫生和服务机构从事临床助产及母婴保健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各级医疗卫生和服务机构从事临床助产、临床护理和母婴保健工作。
康复治疗技术
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岗位技能为本位,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素质良好、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基层康复医院、疗养院及基层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康复治疗及康复指导工作的医学高级应用性专门人才。各级综合医院康复科室的康复治疗岗位、专科医院如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脑科医院,以及康复专科医院的康复治疗岗位,福利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治疗岗位等。
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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