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内职鉴字【2016】1号)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
鉴定工作每年开展两次,上半年:5月18-19日;下半年:11月16-17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上半年统一考试报名时间:3月11-3月22日,下半年统一考试报名时间:9月9日-20日;
(二) 报名时需交3张彩色1寸半白底近照,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
(三)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海拉尔区满洲里路绿波小区6号楼劳动力市场二楼);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艳君;8298855
三、鉴定职业:
鉴定时间鉴定职业
鉴定时间:上半年5月18-19日 下半年11月16-17日
鉴定职业:理财规划师、物流师、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秘书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