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关于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6年我州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公关员、制图员(土建、机械专业)16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5月18日、5月19日、11月16日、11月17(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上半年:2016年3月20日—4月10日
下半年:2016年7月20日—10月10日
2、报名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c区2楼211室)。
联系人:白 阳 电话:0873—3737995(传真)
红河学院含章楼二楼远程和成人教育学院社会考试科。
联系人:袁瑞红 电话:3648232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寸免冠近照4张;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2份;
(二)考生报名后,于考试前7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机构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弃考。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报名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州职业能力建设科,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可登陆红河州人才网站(www.hhzrc.cn)查询和下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红河学院为红河州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如有通知之外的机构举办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均视为违规行为,考生可拨打电话0873-3732546、3737995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给予取缔并处罚。
1、 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doc
2、 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doc
3、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doc
4、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doc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考条件.rar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