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医学院
招生代码: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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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本科
- 更新时间:2024-11-21 15:02
-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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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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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卫生学校,1949年建校于甘肃天水,同年10月随军进疆。和着共和国前进的步伐不断发展壮大,先后经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卫生学校、新疆军区卫生学校、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学校、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专科学校、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医学院、石河子医学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几个发展阶段。经过68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 “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具有明显区域特色优势的医学院校。
医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把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医学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推进留学生教育,先后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技术人才2万余名,为地方和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医学院目前设有临床医学系、基础医学系、护理系、预防医学系、病理学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检验系、医学影像学系8个系;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6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院拥有4所附属医院(直属医院1所,非直属医院3所),1所临床学院,22所教学、实习医院,其中三甲医院11所,4个实习基地。学院重视精品、优质课程的建设,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目前有《病理学》国家级双语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教学团队1个,《医学机能实验中心》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院有自治区教学名师3名,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近两年,学院教师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中获奖33项。学院学生,获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全国首届护理专业本科临床技能大赛三等奖,首届中国“互联网+”大赛三等奖、“创青春”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等荣誉。
学院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医学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学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学科建设项目5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病理与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兵团重点学科2个。拥有疾病模型实验动物学博士点1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3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外科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诊医学、麻醉学、法医学、医学生理学、医学分子生物学、运动医学、临床病理学、重症医学、医学社会学、医学心理学、全科医学3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学院现有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防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病理和护理自治区质控中心2个,北京大学与石河子大学心血管联合研究基地1个,拥有“兵团结核病耐药检测中心”、“西部地区高发人兽共患传染性疾病防治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兵团远程病理会诊中心”等各类平台。
医学院(本部及一附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54人,其中“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及“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奖”2人,国家人事部、农业部、卫生部评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1人,入选国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 “青年千人计划”新疆项目3人,长江学者1人,绿洲学者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4人;教授56人,副教授131人,讲师234人;博士81人,在读博士81人,硕士467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83.8%,年龄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占83%,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43%;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316人。学院目前在校各层次学生8307人,其中本科学生3246人,研究生842人,留学生355人,成人本专科3773人,高职91人。
学院注重实验室平台建设,医学教学实验中心包括医学机能实验中心、医学形态实验中心、临床技能实验中心,共有教学设备3751台(套),资产总值2670万元。其中:医学机能实验中心现有医学机能实验平台、生物化学实验平台,共有仪器设备579台(套);医学形态实验中心现有病原微生物、病理实验平台,共有设备2221台(套);临床技能实验中心现有护理实验教学平台、口腔实验教学平台、内外妇儿急救实验平台,共有设备897台(套)。此外,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有功能基因组学研究、组织形态与细胞功能研究与分析、染色体分析与分子诊断技术、组织芯片研究技术和小动物功能研究与分析技术平台等5个大型研究技术平台,共有仪器设备1298台/套,设备总值3900余万元。
学院注重科技创新,近5年来,学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00余项,科研经费7000万元,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卫生部重大项目1项,973前期项目1项,863合作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累计10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9项,发表学术论文 500余篇,SCI收录论文198篇,其中单篇影响因子最高达39.08。主办学术期刊《农垦医学》(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至今共出版36卷(1卷6期),发行总量9.19万册。
医学院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等国内知名医科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分子医学实验室和阿拉巴马大学等高校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2016年6月,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西部生物医学国际论坛”,先后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人类基因组北方研究中心(CHGB)、巴基斯坦AYUB大学医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英国剑桥大学、日本京都大学医学部、美国俄勒冈健康科技大学、澳大利亚癌症理事会等国内外医学院校230余名专家、学者先后来学院考察、访问,开展学术、科研合作。2014年“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防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获批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5年我院获批兵团“引智示范单位”。
多年来,在兵团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科建设水平日益提高,教学科研条件明显改善,社会声誉影响显著提升。特别是2004年、2008年、2012年,学校先后被定为教育部和兵团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建设项目”高校。今后,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将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等机遇,充分依托综合性大学优势,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整体水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SHIHEZI UNIVERSITY),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邮编:832003,国标代码:10759。
第三条 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石河子市,是一所拥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
第四条 石河子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石河子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石河子大学学位证书。
第五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石河子大学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 石河子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 石河子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浙江省、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和专业确定。
第十七条 考生等效成绩相同时,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照实考总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除外)考生的录取,对文化课考试总分上所在省(区、市)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按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石河子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二十二条 建筑学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二十三条 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将按照《石河子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学费标准
本科: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学类专业4000元/年;外语类专业3800元/年;理工类农科专业3000元/年;理工类其它专业3500元/年;体育类专业33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4500元/年);财经类专业3200元/年;文科类专业3100元/年。
高职:2900元/年—3900元/年。
另外,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临床药学
临床药学专业立足新疆,面向西部,培养系统掌握临床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相关的临床医学知识及技能,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自主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能够在大中型医疗机构、医药科学研究单位、医药院校、卫生行政管理,药检和药事管理等领域从事临床药学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实施、治疗药物检测、临床合理用药监管等、临床药物研究、临床药物评价、临床药学教育、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以及药品流通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临床药学专门人才。
制药工程专业
制药工程专业立足新疆,面向西部,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制药行业发展,培养具有良好的安全、健康、环境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既具有丰富坚实的药理知识,又具有药物设计、合成、产品分离与提纯、生产工艺设计与放大、药物制剂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及管理知识、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在民族药制药工艺、药物制剂领域具有竞争优势,能到医药、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部门从事产品生产、科技开发、应用研究和制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
中药学专业
中药学专业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中医药思维,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具有良好思想道德、职业素质、传承能力、创新意识和社会服务能力的,能从事中药生产、研究与开发、质量控制、临床应用、营销、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中药专门技术人才。
药学专业
药学专业立足新疆,面向全国,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药学行业发展,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一定的实验技能,较国内同类院校与专业相比具有突出优势的、发展潜能大的药学专业创新型人才。能在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生产、药品质量控制、药物临床应用和监督管理等药学领域从事鉴定、药物前期设计、合成、药理实验与评价、药物剂型与制剂的设计和制备、药品质量检验、质量标准制订、医院制剂以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具备药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在药物研发、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等领域,从事药物发现和评价、药物制剂设计与制备、药品质量标准研究和质量控制、药品管理以及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基础医学专业
基础医学专业培养具备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和医学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在高等医学院校和医学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基础医学各学科的教学、科学研究及基础与临床相结合的医学实验研究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临床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是研究疾病的病因、诊断、治疗和预后,提高临床治疗水平,促进人体健康的科学。临床”即“亲临病床”之意,它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从整体出发结合研究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和病理过程,进而确定诊断,通过预防和治疗以最大程度上减弱疾病、减轻病人痛苦、恢复病人健康、保护劳动力。临床医学是直接面对疾病、病人,对病人直接实施治疗的科学。
护理专业
护理专业是一种大学专业类型。护理本科学制四年,根据现代医学模式的要求,培养具备人文社科、医学、预防保健知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医学影像学专业
该专业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能力,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和医学成像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预防医学专业
预防医学是从医学科学体系中分化出来的,它是研究预防和消灭病害,讲究卫生,增强体质,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环境和生活条件的科学。预防医学的特点包括:工作对象包括个体和群体,工作重点是健康和无症状患者,对策与措施更具积极预防作用,更具人群健康效益,研究方法上更注重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研究重点是环境与人群健康之间的关系。
口腔医学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口腔及颌面部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训练,具有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修复和预防保健的基本能力。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是运用现代物理化学方法、手段进行医学诊断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如何通过实验室技术、医疗仪器设备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依据。
病理学
病理学是研究人体疾病发生的原因、发生机制、发展规律以及疾病过程中机体的形态结构、功能代谢变化和病变转归的一门基础医学科学。病理学一直被视为是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之间的“桥梁学科”,充分表明了它在医学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是由病理学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麻醉学
培养具有扎实的临床医学知识和麻醉学知识及技能,并能熟练掌握麻醉操作技术,胜任麻醉学科各项工作的初级麻醉医师。可从事麻醉学科及临床医学其他学科,如内科、外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