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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

招生代码:10393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本科
  • 更新时间:2024-10-1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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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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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概况
  •        福建中医药大学原名福建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学校设有13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影像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海洋药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20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多人,其中研究生15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含四所直属附属医院)30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拥有一批国家和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指导老师、全国百名杰出青年中医、全国优秀教师等。

           2002年和2007年,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10年12月,中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试点认证。2016年,物理治疗学(PT)和作业治疗学(OT)两个培养方向分别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世界作业治疗联盟(WFOT)的认证。目前,学校拥有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项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9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3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

           学校有2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003年以来,作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带动其它相关内涵建设的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08年,学校再次被列入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有2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研究中心,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8个国家(局级)三级科研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8个省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基地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后有549项科研成果受到国家和省市的奖励,其中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2项。“十二五”以来,学校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共承担科研课题236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71项,省部级项目472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5项。特别是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上取得突破。

           学校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康复医院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国际康复质量认证委员会(CARF)认证的康复专科医院;有1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8所教学医院,50所实(见)习医院,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临床教学需要。有康复、肛肠、脾胃、外科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校本部设立国医堂医院,为社会提供服务。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共占地1030亩,各类建筑总面积32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多元,纸质图书120万册、电子图书73万册。学校各类设施优良,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等设施,建设了富有中医药文化气息的人文景观,是一个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的校园,被授予“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已连续七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并被列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单位。 

           学校是内地第一所招收台湾学生的中医药院校,现有各类在校海外学生近300名,其中多数为台湾学生;先后举办了11届两岸中医药学术研讨会,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短期进修等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对台教育格局。学校还与美国、澳大利亚、德国、马来西亚、瑞典、芬兰、丹麦、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医疗机构、学术团体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 校园环境
  • 宿舍楼
    雕塑
    图书馆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招生政策

      设有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3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学校录取的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

      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除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资助体系 

      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等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且学校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  助等工作。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 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本科学生中学习表现特别优秀,当学年符合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学术成果突出,在学校规定的专业类核心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家各部委(局)组织(以证书印章为准)的竞赛(或重大国际竞赛)中荣获三等以上奖项者。 

      4.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3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学校录取的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 

      5.普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 

      6.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闽台合作项目5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可申请到8000元助学贷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个月发放)。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兜底资助。 

      2.临时困难补助:对出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分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五档。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乡交通费补助,享受的额度为班级人数的10%,每人每学期200元。 

      (四)减免学费 

      实施对象: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经努力又无力解决学费的学生。 

      实施方法: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其余减交学费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 

      (五)勤工助学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七)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由社会各界、学校和爱心人士捐资设立,学校目前拥有9支社会资助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其资金来源为广大教职工(含附属单位职工)捐献的校爱心助学基金以及热心校友、社会团体捐助的助学基金。 

      (八)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就业及深造情况

      毕业生大多在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医学院校、医药产业及健康产业等相关行业工作,毕业生基础知识较扎实动手能力较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学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3.01%。毕业生也可进一步升学深造,以2016年本科毕业生为例,升学率为26%。

      学生体检方面要求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医学类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

     

  • 专业学费
  •        招生专业
           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西医临床医学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还有7个省级特色专业。
           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康复治疗学专业物理治疗(PT)和作业治疗(OT)两个培养方向分别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世界作业治疗联盟(WFOT)的认证。
           按照教育厅规定,专业培养方向不得作为专业申报,不在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体现。市场营销专业按药品营销方向培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按医学信息方向培养;康复治疗学(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按物理治疗方向培养。康复治疗学专业有2个培养方向(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有3个培养方向(卫生管理、医事法律、健康保险),新生录取后将按培养方向设置班级,在新生入学前完成分班工作。具体分班细则详见《新生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递)或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设置为“力钧班”,树立“厚基础,重临床,秉传承,突出中西医结合特色”的办学理念,采取 “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年全程指导”的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人才综合培养模式。
           收费情况
           学生住宿条件优越,全部配备了空调、热水器;食堂条件良好,广受师生好评。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有850-1200元/生·学年不等。
    本科生学费标准按专业有6200元/年、5800元/年、5000元/年等;闽台合作项目包括医学影像技术专业18000元/年、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15000元/年、康复治疗学专业15000元/年(学生第三年到台湾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按台湾合作高校当年学费标准缴交)。

  • 联系方式
  • 网站网址:http://www.fjtcm.edu.cn/
    联系电话:0591-22861250
    院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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