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
招生代码:10163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本科
- 更新时间:2024-11-28 14:16
-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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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4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
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现设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医疗器械学院、社科与文体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亦弘商学院等9个学院。
学校是国家批准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地区学员及外国留学生、国内高中保送生的院校。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5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本科专业21个,成人本专科专业5个。本科教育中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药剂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中药分析学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药学和中药学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学概论、分析化学、化学制药工艺学、生物技术制药等8门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剂学教学团队、药理学教学团队和药物分析学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现有在校研究生2360名(博士424、硕士 1936)、本科生8250名、成人函授生4117名。
学校荟萃了众多的专家学者。现有教职工1155名,其中专任教师657名,教辅人员131名,行政人员342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06名,副教授 225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国务院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以上各种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命名130人次。建校近八十余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高级药学、制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各地,其中有很多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企业家和优秀领导者。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深入扎实。在药物新剂型设计与评价、创新药物的合成与筛选、中药与天然药物药效物质基础和质量标准、药物代谢和药物动力学、药理与毒理学、药物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均居国内领先水平。学校是国家中成药工程技术中心、沈阳国家新药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的重要组成单位,国家级平台 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发改委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实验室和研究室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个,省级创新平台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学校孕育了一大批新药创新成果,科学研究与应用实践密切结合,在医药行业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一五”期间,我校科研经费到款总计达到4.82亿元,共主持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课题847项,其中国家“863”、“97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247项,经费到款3.19亿元。发表 SCI论文5250篇,主编/参编图书161部,近五年发表论文总被引用次数为27869次,篇均7.66次。学校主办的《沈阳药科大学学报》和《中国药物化学杂志》现已成为国家药学类核心期刊。
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面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就业和各省市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培养药学领域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人才。语种不限,所有外语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与考试,请其它语种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招生计划经国家审批后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
我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我校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我校执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以“分数清 (分数优先) ”的方式录取,我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理科综合成绩、考生获奖或特长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辽宁省专升本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控线以上,且技能考核在60分以上(含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在江苏省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来确定专业,普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生源地为上海市、浙江省的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上海市、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6.其他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专业为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是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实行“学士—硕士”连读分流制。前两年半在吉林大学学习,后三年半在沈阳药科大学学习。学生本科毕业时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和吉林大学共同签发的沈阳药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7. 保送生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我校招生就业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合格后方可被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我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专业设置说明
我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备注 |
1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理工 | 经济学 | |
2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3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年 | 理工 | 工学 | |
4 | 082503 |
环境科学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5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4年 | 理工 | 工学 | |
6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年 | 理工 | 工学 | |
7 | 082706T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4年 | 理工 | 工学 | |
8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年 | 理工 | 工学 | |
9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4-6年 | 理工 | 工学 |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本硕连读分流制 |
10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4年 | 理工 | 工学 | |
11 | 100701 |
药学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12 | 100701 |
药学 |
5年 | 理工 | 理学 | 英语强化班 |
13 | 100701 |
药学 |
5年 | 理工 | 理学 | 日语强化班 |
14 | 100701 |
药学 |
4-8年 | 理工 | 理学 |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本硕博连读分流制 |
15 | 100702 |
药物制剂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16 | 100703TK |
临床药学 |
5年 | 理工 | 理学 | |
17 | 100704T |
药事管理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18 | 100705T |
药物分析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19 | 100706T |
药物化学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20 | 100801 |
中药学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21 | 100801 |
中药学 |
5年 | 理工 | 理学 | 日语强化班 |
22 | 100802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4年 | 理工 | 理学 | |
23 | 100805T |
中药制药 |
4年 | 理工 | 工学 | |
24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年 | 理工 | 管理学 | |
25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年 | 理工 | 管理学 |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人学年) |
1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800 |
2 | 070302 | 应用化学 | 5200 |
3 | 081302 | 制药工程 | 5200 |
4 | 082503 | 环境科学 | 5200 |
5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5200 |
6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200 |
7 | 082706T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5200 |
8 | 083001 | 生物工程 | 5200 |
9 | 083002T | 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 | 5500 |
10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5200 |
11 | 100701 | 药学 | 5200 |
12 | 100701 | 药学(英语强化班) | 5200 |
13 | 100701 | 药学(日语强化班) | 5200 |
14 | 100701 | 药学(理科基地班) | 5500 |
15 | 100702 | 药物制剂 | 5200 |
16 | 100703TK | 临床药学 | 5200 |
17 | 100704T | 药事管理 | 4800 |
18 | 100705T | 药物分析 | 5200 |
19 | 100706T | 药物化学 | 5200 |
20 | 100801 | 中药学 | 5200 |
21 | 100801 | 中药学(日语强化班) | 5200 |
22 | 100802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5200 |
23 | 100805T | 中药制药 | 5200 |
24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800 |
25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800 |